当前位置: 政策法规 >> 法律法规 >> 正文
安福县245人获换发和申领2008年新版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资格

安福讯 郁文生报道:最近,从安福县林业局获悉:国家林业局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,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,必须持有并按规定出示统一换发的新版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。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,安福县林业部门从8月开始,开展了2008年新版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的换发申领上报工作,经省林业厅、国家林业局的严格审核,该县林业系统有245人获准换发和申领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资格。

2003年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发的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将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。为了保证林业行政执法的连续性和有效性,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,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,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换发和申领工作,明确了换发和申领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的工作条件、程序及“林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”的使用和维护、有效期和审查注册等要求。该县林业部门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,通过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严格把关,利用好“全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”网,在线进行采集执法人员信息上报审核。据了解,该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审核换发和申领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资格人员主要是森林公安、木材检查、林业管理、林政、森防、森林防火等有关职能股室工作人员,获得《林业行政执法证》人员将必须参加省林业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

 
编辑日期:2007-11-6 来源/作者:安福县林业局 郁文生 Top】【打印】【关闭